问题 | 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法人的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法人个人资料1、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2、 房产证权利人及配偶身份证3、 借款人、房产权利人户口本4、 借款人、房产权利人结婚证5、 个人资产证明,如房产、汽车、股票、债券等6、 个人近六个月或一年的银行流水收到申报材科后,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审批工作(包括报送省公安厅审批验收的时间)。需要省公安厅审批的;公安厅在接到各地、州、市报送的审批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审批工作;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说明需要补办的事项及要求。接到申办单位重新申报的材料后,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分)局要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次验收审批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五)私营企业; (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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