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力线路砍树补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禁止修建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种植危险植物、堆放危险物品。已种植的植物妨碍安全应修剪或砍伐。不符合要求的树木修剪或砍伐费用由所有者承担。 法律分析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 2、对不符合要求的树木应当依法进行修剪或砍伐,所需费用由树木所有者负担。 拓展延伸 电力线路砍树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电力线路砍树补偿标准的确定是基于一系列考虑因素的综合评估。首先,根据法律法规,电力公司需要确保电力线路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同时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因此,补偿标准考虑了树木的种类、数量、位置以及对电力线路的潜在影响。其次,还会考虑到树木的价值、年龄、生长周期以及对周边环境的贡献等因素。此外,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也会被纳入考虑范围。最终,通过专业评估和公平公正的程序,确定适当的补偿标准,以保障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公正性。 结语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建筑、植物和物品都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对于已经种植的植物,如果妨碍电力设施安全,需要修剪或砍伐。不符合要求的树木需要树木所有者负担费用进行修剪或砍伐。电力线路砍树补偿标准的确定考虑了多方面因素,包括树木的种类、数量、位置、影响,以及树木的价值、年龄、生长周期和环境贡献等。最终的补偿标准通过专业评估和公正程序确定,以保障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三条电力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区设立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 《电力法全文及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和供电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 第十六条架空电力线路建设项目和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及其他工程之间发生妨碍时,按下述原则处理:(一)新建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工程、项目需穿过林区时,应当按国家有关电力设计的规程砍伐出通道,通道内不得再种植树木;对需砍伐的树木由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按国家的规定办理手续和付给树木所有者一次性补偿费用,并与其签定不再在通道内种植树木的协议。(二)架空电力线路建设项目、计划已经当地城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园林部门对影响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应当负责修剪,并保持今后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三)根据城市绿化规划的要求,必须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时,园林部门需与电力管理部门协商,征得同意后,可种植低矮树种,并由园林部门负责修剪以保持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四)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为:1千伏以下为1.0米;110千伏为1.5米;35千伏为3.0米;66110千伏为4.0米;154220千伏为5.0米;330千伏为6.0米;500千伏为8.5米。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树木应当依法进行修剪或砍伐,所需费用由树木所有者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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