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规定中隐名股东的权益维护: 第一,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 第三,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第四,关注显名股东持股情况,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一、隐名的股东可能面临什么样的风险 隐名股东主要有以下几大风险: 第一,隐名股东不具有公司股东的身份而无法亲自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比如投票表决权等; 第二,隐名股东所拥有的权利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而显名股东登记于公司文件中,可以对股权进行处分或者滥用股东权利,因此隐名股东的权益可能会被恶意损害,比如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擅自向第三人转让股权等等; 第三,隐名股东难以证明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关系,容易引起纠纷。如果双方未签订合同或者签订了合同却没有注明出资和代持股关系,则隐名股东很难证明自己的身份,从而引发纠纷。 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有: 1、要明确写清楚股权转让的主体; 2、签协议之前一定要对目标企业进行详尽调查;调查所转让的股权有没有质押、隐名出资等情况; 3、调查所转让的股权有没有质押、隐名出资等情况; 4、协议中一定要对交割事项作出详尽的约定; 5、要注意明确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