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狗犯错,狗主人无过错应该担责。动物致害采取的均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在责任的构成要件中,不要求动物饲养人是否存在过错,也不要求受害人对动物饲养人的过错进行举证和证明。如被告想减免责任,只要被害人自身行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这条免责事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