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六岁时如何办理身份证?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十六岁以上的公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同时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和相片等材料。 法律分析 当事人年满十六岁后要去办身份证的,需要本人的户口簿、本人的相片、《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等材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民身份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相片等。 拓展延伸 办理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身份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身份证需要以下材料:1. 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 申请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 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 申请人的近期彩色照片若干张;5. 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6. 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离婚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适用);7. 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 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9. 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0. 其他可能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请注意,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办理身份证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户口簿、相片和申领登记表等。根据法律规定,成年人需向常住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同时提供户口簿和相片等。对于未成年人,还需提供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明、户口簿、彩色照片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请咨询当地公安局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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