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土地登记知识问答 |
释义 | 1、什么叫变更土地登记? 答:变更土地登记是指初始土地登记以外的土地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 2、变更土地登记有哪些特点? 答:变更土地登记与初始土地登记相比,有如下几个特点:(1)分散的、个别的登记;(2)经常性和及时性;(3)一宗地涉及的土地申报者较多。另外,在土地登记申请的程序上,变更土地登记是直接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主动、及时地向管理机关申报。 3、变更土地登记有哪几种主要类型? 答:变更土地登记的主要类型有: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变更登记,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变更登记,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4、变更土地登记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变更土地登记的基本程序为:变更土地登记申请-变更地籍调查-审核批准-注册登记-更改或更换证书。 5、土地登记卡与土地证书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答:土地登记卡是土地登记的主件,也是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登记卡部分内容的副本,是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持有的法律凭证。 6、出现哪些情况时需要注销土地登记? 答: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依法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 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 土地他项权利终止,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他项权利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他项权利注销登记; 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未按照《土地登记规则》规定申请注销登记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注销土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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