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在会见期间能否提供对方证据的证明力分析? |
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在会见期间不能提供对方证据的证明力。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在办理案件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违背事实、伪造证据,不得为当事人、律师事务所或者其他利益相关人谋取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律师在会见被告人时,不得携带书面材料、证据材料等。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中律师参加辩护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在会见被告人时,不得携带书面材料、证据材料等,不得通过会见向被告人提供证明其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律师在会见期间不能提供对方证据的证明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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