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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重新鉴定的次数
释义
    

法律主观:
    


    民事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的次数有限制么?鉴定次数没有限定的。只要有一方不服鉴定,可以提起重新鉴定申请。但是否准许。由法官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希望小编整理的知识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司法鉴定的相关知识内容。如果大家还有其它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客观: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应当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当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决定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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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22: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