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众人物肖像权通过以下特征界定: 1、肖像权的基本利益是精神利益; 2、肖像权具有明显的经济利益; 3、肖像权是自然人专有的民事权利等。 公众人物是人,是民法规定的民事主体的自然人,具有完完全全的民事主体资格,因此他们也具有普通公民肖像权的特点。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三条 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