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办居住证流程 |
释义 | 深圳办居住证流程如下: 1、申请: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 2、受理:受理点应当对申领人是否符合办证条件进行初步核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出具受理回执。 3、审核: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公安机关根据反馈的核实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公安审核结果即为最终审查结果。 5、办结:审核通过的居住证系统2个工作日内签发居住证电子证照,业务办结。 6、送达:制证中心将制好的证件8个工作日内送至居住证窗口或邮局。申领人凭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受理时确定的居住证受理点领证或由其选定的同城快递上门发证(收件人凭预留手机接收的取件码领证)。 居住登记办理的立案标准: 1、有固定住所。住所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住房,不能是临时住所或非法居所; 2、证明材料齐全。居民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或房产证等证明材料; 3、人数符合要求。住所的人数不得超过规定数量,且居住登记的人数应当与实际住所人数相同; 4、无不良记录。申请人和住所的业主或承租人无不良记录或违法犯罪记录; 5、具备居住条件。住所应当具备基本的居住条件,如卫生、安全等; 6、无法律障碍。申请人和住所的业主或承租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综上所述,居住登记是在入住新居所需办理的,如果是在成都从一个居住地搬到另一个居住地,需要到新的居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居住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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