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介绍卖淫罪是侵犯社会主义良好风尚的犯罪行为,对行为判处多少年的刑罚,需要依照行为人犯罪的情节轻重来进行判断。如果行为人介绍他人卖淫的,那么可以对行为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并且判处罚金。如果行为人介绍卖淫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那么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判处罚金。 介绍他人卖淫,如果达到了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认定为刑法中所规定的“情节严重”: 第一,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第二,非法获利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三,介绍五个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介绍他人卖淫的次数,也会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的时候加以考虑。 一、现行刑法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行为人构成该罪的,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侵害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生,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容留卖渎罪是怎么判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犯罪“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