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上的亲属关系可以更改吗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户口簿上的与户主关系写错了,是可以申请变更的。先由所在村委或居委出具一份证明,然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即可。可参照如下处理: 1,当事人可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对应的工作人员; 3,如果经对方查证,确属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由于失误,造成登记错误的,对方会给予更正; 4,如果属于自身原因(填写失误等),一般应写一份更正申请书,由对方查实后,再更正。 一、户口本改成已婚需要怎么流程 户口本未婚改已婚的流程如下: 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村委会证明、结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更正。 2、由户籍民警核对资料,属实的情形,在户口本上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中“婚姻状况”栏盖上“已婚”印戳。 二、离婚后孩子的姓怎么改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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