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宣告死亡的公告期?
释义
    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与宣告失踪制度的设计目的相比,宣告死亡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而宣告失踪则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故宣告死亡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踪则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宣告死亡的条件
    1、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下落不明是指自然人离开最后居住地没有音讯的状况。
    2、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和顺序是:(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财产管理人、债权人等。
    顺序在先的申请人有排他效力,有在先顺序的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的权利平等。
    3、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18: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