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区工作人员是公务员吗 |
释义 | 社区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 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包括社区两委成员,便民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等专职从事管理服务和党建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专职工作人员,以及购买服务和兼职工作人员。要成为公务员要参加公务员考试,要成为社区工作者则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 社区工作者,是指经过一定的选拔或公开招考程序,被各街道(镇)或社区的两委一站(党委党组织、居委会、社区服务站)选用的人员。并在以社会基层社区为基本的服务区域,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协同治理)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 简单来说,就是分成三类:两委干部、聘用人员和兼职人员。 编制指的是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这两种,其中行政编制就是大家常说的公务员编制,事业编制则是指医院、学校等公益性事业性单位工作人员所拥有的编制。 拥有编制的人员都在本地编办有备案,在单位编制本上有留名。现在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和社区居委会委员都是通过选举产生,在非换届期间,社区党支部书记因故空缺也可以由上级党委任命。社区党支部委员和社区居委会委员包括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在内都没有编制。社区党支部是基层党组织,而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其委员都没有纳入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序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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