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下发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一般、重大、特大盗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一、盗窃网上追逃标准 盗窃可以网上追逃,但必须是由公安部根据案件性质确定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才可以。一般司法实践是构成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比如,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是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等行为。 二、盗窃罪怎么算证据充分 1、收集监控录像画面作为控告犯罪嫌疑人的有效证据。 2、收集有效录音作为控告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录音时双方必须在不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自由谈话,另外录音内容需清晰、并在录音时尽量称呼对方姓名以增加录音可信度,且录音必须是真实、未经过改造或剪接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3、收集犯罪现场中属于的犯罪嫌疑人的痕迹作为有效证据。 4、收集有效物证可以作为控告犯罪嫌疑人的证据。 5、证人的证词也可作为控告犯罪嫌疑人的有效证据。 6、若是搜查到犯罪嫌疑人藏有赃物的地点,可以将赃物作为有效证据。 7、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也可以作为证实犯罪嫌疑人犯下罪行的证据之一。若犯罪嫌疑人有明显悔改的迹象,并且承认了犯下盗窃罪行的事实,那么其供述也是可以作为证明犯罪嫌疑人盗窃的证据之一。 8、通过警方的帮助获取的扣押清单、破案说明等可作为书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