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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东省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
释义
    

法律主观:
    


    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 (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再婚 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 医保 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属 深圳 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五)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 第三步: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步、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 第五步、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第六步、收费依据:不收费。
    

法律客观: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
    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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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5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