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后社保卡里的钱还能用吗 |
释义 | 辞职后可以续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卡里的钱可用。劳动者在公司期间缴纳有五险一金,解除合同之后,没有在新的单位就业之前,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属于用人单位缴纳的险种,辞职即脱保,不可以以个人身份续缴。失业保险由单位个个人缴纳,不对灵活就业人员征缴,不可以续缴。住房公积金封存,不能续缴。职工社会保障卡里面的钱属于个人所有,无论是否续缴,可以提取使用。在续费的情况下,医疗保险基金还会按月划拨个人账户金额。《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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