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生育服务联系单在现居住地的街道去办理。需要持双方户口本、 身份证 、 结婚证 、 居住证 ,向一方现居住地的居委会,填写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持以上资料,到现居住地的街道进行办理。 法律客观: 《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 生育保险 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 医疗费用 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