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拿你户口本能干什么坏事 |
释义 | 别人拿了某人的户口本可以办理一些相关证件和手续,会给某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相关法律规定,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别人拿我的身份证能干什么坏事 别人拿你的身份证能干的坏事:第一:贷款 第二:注册公司,用你的身份证注册法人 第三:开通信用卡 第四:犯罪 如果只有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泄漏的话,影响不大,一般不会有什么太大风险,毕竟我们也经常用我们的身份证办一些事,暴露的情况比较多,但是绝对不能让别人持有你的身份证或其复印件,因为这些东西可以盗用你的名义干很多事,比如说,办信用卡之类的,信用卡透支后是要你本人负责的。 拿别人户口本复印件能干嘛 别人拿着户口本户主那一页的复印件,按照制度不能办任何事情。户口本复印件不可以单独使用。如办理身份证必须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只是用来存档。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