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符合有关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法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原法定延长30天),达到158天。我国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期。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方已经享受完毕原法定产假的,不再享受新规法定的30天延长产假。 一、生育证办理流程: 1、先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已婚的就结婚证、已生育过的就加上孩子的出生证等等。 2、把事先准备好的证件带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从居委会这里拿一份计划生育的审核表,填上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3、将计划生育审核表填好居委会盖章之后就拿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派出所经过核实后会在审核表里面盖一个公章。 4、经过派出所的公章后,最终申请人就可以把资料和计划生育审核表到当地的计生办服务室开取生育证明了,并且全程都是免费的。 二、给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以下手续: 1、结婚证; 2、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 3、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的户口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