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如果对方没有故意挑衅的情况下主动要求打自己,行为人只要按照对方的意愿打了对方一顿的无需承担责任。但如果把被害人打成轻伤以上的话,那就有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了。 2.对于法律而言,他不会管对方是否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他只会采用打人的惩罚,不会采用对方是否要求如此的证据。如果真实情况发生这样的事,做好在实施之前做好一切准备,避免麻烦 3.要看被害人承诺是否真实、自愿。如果是真实、自愿的,那么可以成立被害人承诺。自愿真实的前提是,被害人有承诺的能力。一般要求成年人。未成年人的承诺,一般认为是无效的。 光凭这句“你打我啊!”,还不足以认定被害人是自愿挨打。要结合当时的情景进行判断。比如,有的吊毛喜欢耍狠斗勇,把脸贴到你面前,说你过来打我啊! 这不是他自愿挨打,而是为了挑衅。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你们打起来了,那么在法律上叫斗殴。双方受伤不严重,可能要被治安拘留,构成轻伤以上的,可能还要追究打人一方的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