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工和正式工有哪些区别? |
释义 | 律师解析: 区别主要在两个方面: 1、不同待遇:合同工的工资由用人部门的内部资金支付。工资普遍较低,扣除社会保障后,工资将较低;正式工的工资由国家财政保证,国家财政相对稳定,工资较高,退休后待遇良好。 2、不同的工作权利:合同工只能在日常生活中协助执法,而正式工具则具有执行法律的权力,并有权指导合同工协助执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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