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只要不超过12分。驾照全称为机动车驾为机动车驾驶证,也称为驾照。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如果你随意驾驶机动车,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普通人无证不能在路上驾驶。但对于那些有安全驾驶技术的人来说,他们在路上驾驶车辆,这个许可证是驾照。这表明,驾照是一种许可证。驾驶车辆的许可证是通过颁发驾照来实现的。这表明,获得驾照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由专门机关颁发。在国际上,驾照的定义是:驾驶车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驾驶车辆的证明文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的; (三)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 (4)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50%; (5)强迫机动车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造成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 (六、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 (七、故意损坏、移动、改造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犯罪;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严重交通堵塞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有前款第二、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第三、第五、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