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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省迁入赤峰市户口落户规定
释义
    律师分析:
    (1)夫妻投靠入
    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入户申请书;2、身份证;3、结婚证;4、《计划生育证明书》或《计划生育证明服务证》(违反计划生育的,应在该证中列明“已全额缴清社会抚养费”,并附“缴费单据”),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50周岁免提供计划生育证明;5、有子女的附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及节育证;6、迁出地及迁入地户口簿。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1、父母及子女申请书;2、申请人和所投靠的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市
    1、父母及子女入户申请书;2、身份证;3、结婚证;4、《计划生育证明书》或《计划生育证明服务证》(违反计划生育的,应在该证中列明“已全额缴清社会抚养费”,并附“缴费单据”);5、小孩出生医学证明;6、节育证;7、迁出地及迁入地户口簿;8、小孩已满16周岁的,提供本市在学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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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0:3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