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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的管辖是怎样的
释义
法律分析:
人身损害的管辖是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都属于侵权案件。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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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9 6: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