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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湖南永州法院枪击案的事件经过是什么
释义
    湖南永州法院枪击案的事件经过如下:2010年6月1日上午9:50左右,零陵区法院发生一起枪击案件。凶手持微型冲锋枪冲进庭审现场向正在审案的法官和工作人员扫射,现确认干警3死3伤。现场死4人,凶手当场自杀身亡。据公安部门初步调查,凶手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零陵区支行守护押运队队长朱军,现年46岁,2006年因房屋买卖纠纷诉至零陵区人民法院,零陵区法院判决朱军胜诉,并由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2万元,八个月后由法院执行到位。但朱军认为执行时间拖延太长,且滞纳金和房产证未执行到位,加之2003年与妻子协议离婚,2006年身患鼻咽癌,至今年诊断为晚期,由此产生怨恨、报复心理和轻生厌世念头。6月1日上午,朱军以验枪为由,通过该行枪库管理员骗取一支微型冲锋枪、两支手枪和子弹,酿成了三死三伤的恶性案件。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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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9: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