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湖州户口迁移审批的受理条件 无特定受理条件 二、湖州户口迁移审批的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网上申报。 受理: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予以受理。 审查/核准: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予以核准。 决定:审批人员告知决定,办理。 送达:受理人员快递、窗口送达。 三、湖州户口迁移审批的设定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 第二十九条:死亡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内,由其户主、亲属、抚养人、赡养人、利害关系人或者集体户户口协管员、村(居)民委员会等申报义务人,凭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以及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一款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