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此罪的犯罪构成如下:1.此罪对行为主体没有限制,任何人都有可能构成该罪,即本罪主体为不特定主体;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侵犯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4.客观行为是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七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