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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武威市撤销教师资格的情况有哪些
释义
    一、武威市撤销教师资格的情况有哪些
    《教师资格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2.经查实为使用假资格证书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二、武威市撤销教师资格法律规定节选
    《教师资格条例》
    第十八条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二十一条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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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2: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