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有哪些 |
释义 | 家庭暴力,一般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如果对方对您实施家庭暴力,您可以向您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进行反映、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需要及时出警,制止家暴,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会进行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若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了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如果有上述情况,您可以将警察出警记录、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对方自认的悔过书、道歉信等作为证据进行提交。 律师温馨提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含下列内容:1、禁止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的住所及其他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只有6个月的时间,失效前申请人可以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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