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安庆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原则上在一年内凭有效证明提出提取申请,超期申请的不予办理。 2、职工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提取距第一次提取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 3、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安庆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产权住房的; (2)退休的; (3)在本市外就业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就业的; (4)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偿还所购住房贷款本息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9)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10)发生危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1)被判处刑罚的; (12)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