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票跨月红冲操作流程如下: 1、需要确认需要红冲的发票的具体信息,包括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等; 2、在下一个纳税期间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填写红冲原因、被冲销发票的信息等,同时将冲销金额填写在发票开票金额上; 3、在红字专用发票上注明被冲销的原发票号码和开票日期,并附上原发票的副本或复印件; 4、红字专用发票需要在纳税申报时进行申报,并在税务部门进行备案。 发票跨月红冲操作材料: 1、原发票:指需要进行冲红的原始发票,需要对原发票进行复核和记录; 2、冲红通知单:企业需要填写冲红通知单,内容包括原发票号码、金额、冲红日期、原因等,加盖公章并由财务部门审核; 3、税务机关的批准文件: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冲红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冲红操作。批准文件一般包括税务机关的批准函或者批准章; 4、冲红发票:冲红通知单经过审核后,需要开具冲红发票。冲红发票的开具应当按照纳税人之前开具发票的税率和税额开具,并在发票上注明“作废”或“冲红”字样,加盖公章。 综上所述,发票跨月红冲操作需要符合国家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红字专用发票开具时间、金额范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五条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