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去哪办理 |
释义 | 立遗嘱的公证办理,由遗嘱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自书遗嘱要看是否满足了规定的条件,在满足的条件,才能认定这样的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无论公正与否都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公证。法律上面允许公民自己亲自书写遗嘱,这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自书遗嘱。 一、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遗嘱的有效条件是: (1)公民在设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中处分的财物,必须是属于立遗嘱人自己所有,不得将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共有财产当作个人财产来处分。 (3)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4)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公证由遗嘱行为发生地或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遗嘱人必须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交申请,并在公证员面前立遗嘱,遗嘱人到公证处确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二、遗嘱原件被撕毁怎么办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行为,遗嘱只有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合法有效的遗嘱原始载体,是继承遗嘱的有效凭证。但在生活中,极端情况下,会发生遗嘱原件被撕毁,撕毁的碎片已经不存在,立遗嘱人已经死亡,针对这种情况,结合遗嘱的形式,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认定遗嘱的真实性。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应到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以派人到其住所或临时住所办理。公证遗嘱公证处会对遗嘱留存。因此,遗嘱若被撕毁,可到公证处调取该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若被撕毁可以查询是否留有副本并结合证人等证据材料,来佐证遗嘱人生前的真实意思。(3)代书遗嘱,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应由至少两人以上的见证人见证。若被撕毁可以查询是否留有副本并结合证人等证据材料,来佐证遗嘱人生前的真实意思。在立遗嘱过程中,若避免以后纠纷,可以对遗嘱进行公证,公证机构有相当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遗嘱公证档案作为秘密档案保管,可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避免遗嘱内容被篡改和伪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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