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截至2021年3月8日12时,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473件;大会秘书处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约9000件。代表通过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或座谈走访等方式形成的议案、超过议案总数的三分之二。 ——2021年代表提出的议案,绝大多数为法律案,共有465件。从议案内容看,主要集中在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健全现代化经济体系、生态环保和绿色发展、完善国家机构组织和职能以及公共卫生、国家安全等领域的立法、从法律部门看,七个法律部门都有涉及,比较多的是行政法和经济法类,分别有172件和120件,合计占到近63%。 ——2021年代表提出批评和意见约9000件。问题主要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推进数字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数字生态: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保障粮食安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加快完善养老和托育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