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税漏税的处罚对象对象是谁? |
释义 | 偷税漏税罪处理的对象是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专项附加扣除每年都要申报吗 是,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二、如何查企业偷税漏税 税务局查企业偷税漏税的方式具体包括:1、消费者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2、被稽查纳税人上下游的企业连带查出问题;3、系统比对,例如通过涉税指标分析等方法比对。企业存在异常指标值会被列入风险企业名单,长期零申报或企业所得税长期报亏损的企业是税务局重点检查对象。税务稽查指的是由税务稽查部门依法组织实施的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全面地、综合检查的行为。税务稽查主要对象是对涉及偷、逃、抗、骗税的大案要案进行检查 三、逃税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逃税罪既遂量刑标准的规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税罪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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