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评估师的评估结果可能会对相关方产生重大影响,如存在异议,相关方有权提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异议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支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者申请再鉴定。当事人对再鉴定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在合法范围内自行进行鉴定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有关机关应当组织重新鉴定或者委托其他鉴定机关鉴定。” 因此,对于评估师的评估结果如果存在异议,相关方可以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提出异议,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