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每个地区对无证养狗的处罚规定不同。以济南市为例,济南市对无证养狗相关规定,即《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的,应当自取得犬只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初始登记、免疫手续;自第二年度起每年应当办理年度登记、免疫手续。违反本规定,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未办理初始登记或者年度登记的,没收犬只,并按每只犬处以二千元罚款。根据《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条在重点管理区内,公安和畜牧兽医部门应当在各区设立联合办公场所,实行联合办公,为养犬人办理犬只登记、免疫手续提供方便。联合办公场所应当向社会公告。 根据《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的,应当自取得犬只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初始登记、免疫手续;自第二年度起每年应当办理年度登记、免疫手续。 没有养狗证会受治安处罚吗? 没有养狗证是非法养狗,如果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狗只恐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可以给予治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是关于无证养狗的处罚条例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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