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根据法律规定,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 船舶相撞造成船上货物损失的,由船舶碰撞责任人承担赔偿的两种,双方都有责任的,各船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者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各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一船的过失造成的,由有过失的船舶负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载运危险货物的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