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单位有担保资格? |
释义 | 有担保资格的单位是: 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2、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4、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5、不是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的。 一、保险公司代理要具备什么条件 保险公司代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最低实收货币资本金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2、具有符合规定的公司章程; 3、拥有至少三十名持有《展业证书》的代理人员; 4、具有符合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5、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在保险代理公司的资本金构成中,单个法人资本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10%,个人资本金之和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30%,单一个人资本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5%。 各级政府及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团法人、银行、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投资于保险代理公司。 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两类: 1、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2、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我国的保险公司一般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二、公司可以为个人做债务担保吗? 个人能为公司债务担保。个人需要具备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时签订担保合同。 法律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三、做担保人的一般条件具体有哪些 债权担保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5、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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