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倒闭法人和股东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抽逃出资等行为,那万一最后公司资不抵债,进行清算,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不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2、公司倒闭有很多原因,如果法人代表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股东也是一样,如果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 3、法人代表直接利害关系就是公司结束,法人代表需要负责选择清算组人员,公司注销后法人代表资格消失。 4、公司倒闭后,如果最大股东曾经挪用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不分,可能被揭开公司面纱,被要求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就是已经投资的资金无法收回。 一、破产清算不足以清偿债务 公司破产后如果公司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那只能按照谁欠得多就拿得多,等比例分配。剩下的就没有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不承担责任。 不过,能证明法人代表也是股东、而且法人代表恶意混淆公司资产和个人资产、或者设立其他企业转移公司财产的:可以请求以同时是股东的法人代表的个人财产偿还。 二、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是由谁承担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由谁承担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负责人一般是股东;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人一般是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 3、如果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注销公司时,法人代表是否可以作为清算组负责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的,或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则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 2、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则原则上不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三条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