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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质押后可不可以过户
释义
    股权质押后不可以进行过户,但是在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我国《民法典》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一、股权质押之后可以转让吗?
    不可以,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必须登记吗?
    股权质押必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以基金份额和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质权登记之日起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质权登记之日起设立。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不登记不产生质押效力。
    三、公司股东之间股权可以提前质押吗
    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进行股权质押。但需要遵守公司章程的约定。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的目的,股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自益权主要是财产权,属于股权的内容。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裁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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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3:2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