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保护法常识:排污申报受理的程序材料 |
释义 | 排污申报受理的程序需要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2、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 3、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用水情况单复印件; 5、燃料检测单复印件; 6、申报登记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的计算说明; 7、有关的原辐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资料; 8、当年新增排放口说明; 9、其它需要补充的材料; 具体办理方式: 您可以直接在网上下载空表,也可以到开发区投资服务大厅建设窗口索取,填写完后,携带上述材料到开发区投资服务大厅建设窗口办理。 申报条件: 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保验收合格后的30日内办理;已投产(现有)的排污单位,每年12月15日前按年度申报。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94年8月13日 2、《排污申报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10号令1992年10月1日 办理时限: 手续齐备,当时受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事程序: 符合要求,经初审合格,即时受理 办理人员: 某某 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出具的“所需材料”不齐全;所需材料要齐配,表中数据逻辑关系不能出现错误。 “下一步”告知: 准备接受排申报审核及核定 一、医疗机构排污许可证如何办理 初次申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换发正式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到当地环保局办理: 1、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2、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表。 3、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文件材料。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提交试生产、试运行批准文件。 4、省辖市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5、排放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的,须提交自动监控装置的验收材料。 6、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7、当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文件。 8、排污费交款通知书和“一般缴款书”回联。 9、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核发意见和核定文件,包括各类污染物排污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浓度限值、排放去向、排污许可证发放类型等。 10、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规程、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环境管理材料(3、4、5、6、7、9须提交或出示一份原件)。 11、环境监察部门对该企业进行的环保治理设施日常监察材料。 医院排污许可证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放口回位置和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按照排放口和生产设施或者车间申请的排放污染物种类答、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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