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肌肉萎缩症是否可以作为重疾险的附加保障项目?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罹患某些特定疾病而导致身体失去某些功能或需要接受特殊治疗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一定的保险金的保险产品。肌肉萎缩症是一种罕见的神经性疾病,会导致肌肉无力、萎缩等症状,严重影响生活质量。是否能作为重疾险的附加保障项目,需要具体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的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保险金给付、保险金受益人、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等条款。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一条:本条款所称重大疾病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因罹患本合同所列明的某种疾病而导致身体失去某些功能或者需要接受特殊治疗的情况下,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一定的保险金的风险保险。 3.《疾病分类与代码》中将肌肉萎缩症归为“神经系统疾病”,而该分类下是否包含在重疾险的保障范围中则需要具体保险合同约定。 综上所述,肌肉萎缩症是否可以作为重疾险的附加保障项目需要具体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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