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起点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黄登村,设黄登互通与增天高速相接,路线呈自东向西走向,跨越北二环、广河高速后进入白云区,随后沿北二环南侧展线,在跨越国道G106后进入白云五线走廊,与白云五线共线跨越机场高速、流溪河、京广铁路、武广高铁及广清高速等,继续往西进入佛山市,经大岗头,跨越佛山一环、省道S267、佛清从高速、西二环、塘西大道及省道S269等,沿途经过萝岗、太和、人和、江高、里水、炭步、乐平等镇、街,终点止于佛山市三水区湖岗村,设湖岗互通与广佛肇高速公路相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三条 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促进公路建设。公路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 第五条 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公路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