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费者应该怎么防止价格欺诈 |
释义 | (1)掌握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条文,提高辨别价格欺诈能力; (2)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注重查看相关标示,如查看海报标价与现场标价是否一致,提高防范意识; (3)购物结算后,要注意核对结算价与现场标价签所标价格是否一致 (4)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注重货比三家,不要轻信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虚假宣传,以防上当。 一、什么情况下构成价格欺诈? 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应该说价格欺诈这种现象直到现如今都非常的普遍,也是有一部分消费者结账以后根本就不核对小票清单,事后发现遇到价格欺诈的话,可以到当地的消协投诉的,实际上商家这种价格欺诈行为是必须要予以双倍赔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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