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交易买房子差额税是什么? |
释义 | 个人转让房产,应按转让收入与购买房产的原值及相关税费的差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购买的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无论是普通住房还是非普通住房,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并按营业税税额随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个人所得税: 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2、面积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2%; 3、面积不超过144平米(包含144)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1%。 营业税: 1、房产证未满五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5%; 2、房产证未满五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需要缴纳差价的5.5%; 3、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差价的5.5%; 4、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不需要缴纳。 根据《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差额=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 一、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出售价与房屋原值的差额),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部分房屋并不能核实房屋原值,例如此前并非购买商品房所得的福利分房,无法准确计算出差额,即通过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因此无法按照20%来征收。对待这类房屋,国家政策为统一按照出售总价的1%征收。 二、也就是说,目前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有两种标准,能提供房屋原值的按照出售前后差额20%征收;未能提供房源原值的,统一按照出售总价的1%征收。只有二手房交易满五年,且是唯一住房的才能免征个税。 由于中介往往能帮助售房者压低真实价格进行网签,因此,按照1%的总价征收的税额,往往远低于按照差额的20%征收,因此,很多能够核实原值的房屋,也被当成不能核实原值的房屋,从而按照低于真实交易价格的总价的1%征收,以此达到避税的目的。 三、国务院办公厅在通知中,要求能够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也就是说,这一通知将堵死将能够核实原值的房屋,按照不能核实原值的房屋来征个税的路子,从而增加卖房者的税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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