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是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我国商标权取得应该遵守的原则有如下几项: 1.使用原则; 2.注册原则; 3.混合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标或者类似商品上,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二、商标权的主体有如下: 1.企业、事业单位:企业必须是依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社会团体:即提供服务或经核准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商品的需要使用商标的社会团体。 3.即依法取得工商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体工商业者。 三、商标变更所需材料: 1.企业名称名称、地址变更: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变更申请书、商标变更委托书、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2.企业地址变更、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变更申请书、商标变更委托书 3.申请人名片变更,户口簿、商标变更申请书、商标变更委托书、申请人住所地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 4.地址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变更申请书、商标变更委托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九 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第四十一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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