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饶阳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28.1285公顷以内,没有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最大供给总量。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饶阳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3.416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76.7113公顷,住宅用地30.561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4389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饶阳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在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分析基础上,依据土地前期开发程度、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利用计划及转用征收审批等情况,将商业服务业用地布局在中心城区主要交通干道周围,工矿仓储用地的布局采纳各级各部门意见和建议,住宅用地结合饶阳县中心城区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走向选定地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