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出生证明遗失以后登报应当注明父母亲姓名、出生医学证明的编号等关键信息。出生证明是婴儿特有的证明,当婴儿出生之后需要家长进行办理。出生证明具有重要作用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另外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