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贷款已还清,解除抵押需要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贷款已还清,解除抵押需携带相关材料申请解除抵押登记;房子被抵押在先,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需通知抵押权人并获得同意;出卖人需事先告知买受人房屋已抵押,否则合同无效;买受人可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违约赔偿。 法律分析 一、房屋贷款已还清,解除抵押需要怎么办 房屋贷款已经还清的,当事人可以携带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房子被抵押在先,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事实上,房子被抵押在先其实还可以出卖,但出卖人需要尽到以下的义务: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先通知抵押权人,并且经抵押权人同意出卖抵押房。比如房子被抵押给银行的,那么出卖人要将房子给卖了的,即需要先通知银行那边,接着取得银行的同意才能卖。如果未尽到通知义务,未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那么将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另外,如果经通知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出卖房子,抵押权人应当将转让所得到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抵押权人不得再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2、出卖人要事先告知买受人房子已经做了抵押的事实,否则买受人后知后觉的话,将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不过,一旦出卖人清偿了抵押债务之后,那么将不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最后,其实现在房产价值普遍较高,所以一旦影响买卖合同效力,将直接影响买受人的利益。不过,只要出卖人有故意隐瞒房屋被抵押了的事实,因为属于可撤销的合同的要件,所以买受人即可以积极主张撤销买卖合同,并且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违约赔偿。 结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当房屋贷款已还清时,申请解除抵押登记需携带不动产登记证明和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如果房屋被抵押在先,出卖人需事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取得其同意,否则房屋买卖合同将无效。买受人也应被告知房屋已抵押的事实。若出卖人清偿了抵押债务,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将不受影响。买受人如发现出卖人故意隐瞒抵押事实,可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违约赔偿。因此,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及时了解抵押情况对保护自身利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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